海南石琼建筑工程公司:

海口市监察委员会转来案件查办线索,在查办案件中调查核实,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201422031P)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多次出借公司资质给案件涉案人员许飘(男,身份证号4408……3135)和符海贵(男,身份证号4600……0435),为其非法承揽海口市排水管道养护所建设的滨河路(六中沟闸门前)损坏污水管道抢修工程、海秀东路(海口宾馆前)积水点改造工程,海府一横路与群贤路交叉口处雨水方沟抢修工程、美祥路等四条道路污水管路清淤项目等多个工程项目。涉案人许飘、符海贵在项目承揽过程中多次向该所相关人员行贿,该案件已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由于行贿人并非该公司人员,该公司属于出借资质承揽工程行为,根据省住建厅印发的《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琼建管201712),现对你公司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对应《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琼建管〔2022433号)行为代码SG-C01-02款扣5分,有效期2年。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3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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