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瑞安市汀田街道联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我局申请办理瑞安市汀田街道联盟村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审查,该项目位于瑞安市汀田街道,祥和大道以西。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为.%;绿地率为%;机动车停车位个,非机动车位不做要求。现予以公示,详见附图。  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号),申请人及与该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材料(身份证、不动产证等),向瑞安市资规局审批科提起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主张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 联系人:资规局审批科、 汀田资规所 瑞安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年月日 总平面图-联盟村文体中心.效果图-联盟村文体中心.瑞资规审示〔〕号关于瑞安市汀田街道联盟村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批前公示.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