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墩镇实施年松江区车墩镇米市渡村林地抚育项目的作业设计批复车墩镇人民政府:你镇《关于上报年松江区车墩镇米市渡村林地抚育项目作业设计的请示》(车府〔〕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实施年松江区车墩镇米市渡村林地抚育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一、项目实施单位: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二、实施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实施范围北至现状林地、南至松资路、西至黄泥寺路、东至现状林地。位于米市渡村,实施面积为.亩。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林地抚育、景观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一是对实施范围林相结构不合理区域进行改造,通过补植、疏伐、修枝等措施,优化林相结构,调整林分密度,提高森林质量;二是在核心区域林地内配置“四化”苗木,增加花灌木等,进行景观提升,调整树种组成,营造复层林;三是增加养护通道,完善给排水系统,同时配备标识、标牌、宣传栏、休闲座椅及垃圾桶等设施,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三、实施要求:一是通过抚育达到群落结构合理、林木生长良好、林地环境整洁的要求;二是确保实施地块内公益林无“林窗”,并对重点区域进行景观提升;三是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去劣留优原则,科学开展林地抚育,进一步丰富生物多样性,提高林分质量,建立健康、优质的森林生态系统。四、资金配套: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施工费用为.万元,二类费用为.万元。所需经费在年度生态公益林养护资金中列支。五、请按照区农委、区财政和区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松农发〔〕号)文件要求,规范项目程序,抓紧组织实施,并加强施工管理,有效提升公益林管护质量,促进生态环境建设。抚育产生的林木资产请按照《上海市生态公益林抚育产生的林木资产处置指导意见(试行)》(沪绿容〔〕号)的通知要求执行。特此批复附件:.专家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的回复 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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