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黔西市重新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3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058120240002EI  

项目名称:黔西市重新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640000 

最高限价(如有)(): 640000; 

采购需求: 黔西市重新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及其伴随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黔西市重新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黔西市重新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黔西市重新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一)一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季度报表(成立不足一个季度的可提供月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体户有基本户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基本户的,提供经营者的个人资信证明。自然人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或国家依据性文件)); 4.2个体户有雇工的,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为雇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无雇工的,可提供无雇工的承诺书(函); 4.3自然人无需提供该项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1 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无拖欠税收(或免征税收证明或免征税收的依据性文件))。 5.2 2023年至今尚未产生税收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最近一期零申报材料; 5.3 个体户或自然人,可提供承诺按照国家规定纳税的承诺书(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信用信息:对“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3项;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应体现查询网址、版权信息等内容。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10、按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1日00时00分2024年04月19日23时59分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

方式:使用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成功后获取。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及技术支持方 1.1 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的供应商,需登陆获知注册办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的相关事宜,按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 1.2 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 1.3 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3777金沙娱场城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658-7878 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 1.4 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方: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8317294 2、投标保证金缴纳 2.1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保函,金额为贰仟元整人民币,缴纳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能上传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 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且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未绑定成功,不能上传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 2.2.1 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710121050000969 开 户 行:贵阳银行股份-3777金沙娱场城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2.2.2 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业务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能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不能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否则投标保证金不能绑定),影响缴纳费用到账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转账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指南)。 2.3 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保函提供投标担保证的,需符合以下规定: 2.3.1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 2.3.2 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原件的扫描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2.4 联系方式 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时间、方式 (1)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或者采购人书面提出,提出询问的方式不限,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或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之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下载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只能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敬告:(1)《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和磋商操作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详询技术支持方。(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后报价(第一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 

技术支持电话:0857-8317294;0857-830570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黔西市重新镇卫生院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重新镇西街 

联系方式:13698574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贵州海之悦项目咨询-3777金沙娱场城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大道安置房9号楼一层  

联系方式:182750794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多美  

电 话:18275079481 

 

 


文件预览:
黔西市重新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采购公告.pdf
3-黔西市重新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磋商文件-HZY[2024]-006L(24-4-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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